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版管理,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,国家新闻出版署近几年都开展了“质量管理”专项行动,依照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《图书出版管理规定》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》等法规规章,对各出版单位当年出版的图书进行质量检查。图书质量包括内容、编校、设计、印制四项,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级。内容、编校、设计、印制四项均合格的图书,其质量属合格。内容、编校、设计、印制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图书,其质量属不合格。本文就编校质量问题进行探讨。
一、图书编校质量概述
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》第五条指出: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,其编校质量属合格,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,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。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、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。图书编校差错率,是指一本图书的编校差錯数占全书总字数的比率,用万分比表示。实际鉴定时,可以依据抽查的部分结果对全书进行认定。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计算按照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》的附件《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》执行。
图书编校质量的检查,通常分为初审、复审、申辩、终审四个环节,其中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三个环节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。出版单位在复审后将会收到复审记录和检查结果的书面通知,如有异议,可以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申辩意见,请求复检,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,可以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请求裁定。
申辩环节由被检的出版单位自行组织实施,人员通常由出版单位的质检员、责任编辑和相关作者组成。申辩的质量的好坏,直接决定了申辩的成功与否,是直接影响图书编校质量质检结果的一个重要环节,各出版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。一般来说,出版单位的申辩意见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。
二、图书字数的计算
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》第十二条指出,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图书编校质量实施的检查范围包括:图书的正文、封面(包括封一、封二、封三、封底、勒口、护封、封套、书脊)、扉页、版权页、前言(或序)、后记(或跋)、目录、插图及其文字说明等。正文部分的抽查必须内容(或页码)连续且不少于10万字,全书字数不足10万字的必须检查全书。图书编校差错率是编校差错数除以所检字数的比率,显然,在差错数一定的情况下,所检字数越多,图书的差错率就越低。出版单位可以对图书初审、复审环节的字数计算进行核对,如果字数算少了,可以提出申辩意见。以下是字数计算容易出错且极易申辩成功的地方。
1.满版字数的计算
满版字数等于每行字数乘以每面行数,通常以每行字数、每面行数最多的那一面作为参考,且书眉(或中缝)和单排的页码、边码作为行数或每行字数计入正文,一并计算字数。如果规定正文只检查10万字,则多出的正文部分的差错可以申请为超出检测范围,不计入差错总数。
2.辅文字数的计算
辅文是指封面(包括封一、封二、封三、封底、勒口、护封、封套、书脊)、扉页、版权页、前言(或序)、后记(或跋)、目录等。辅文是编校质量检查的必检部分,所以辅文字数计算得越多,越有利于降低差错率。凡连续编排页码的辅文,不论是否排字,均按一面满版计算字数。版权页、书脊、有文字的勒口各按正文的一面满版计算字数。有些图书的勒口只有“责任编辑”等字样,也应按一面满版计算字数。
3.脚注字数的计算
《学术出版规范(CY/T 121-2015)》规定,脚注文字字号应小于正文字号,由此可知,脚注每行字数会多于正文每行字数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脚注的页面且脚注文字超过5行不足10行的,该面按正文满版字数加15%计算;脚注文字超过10行的,该面按注文满版计算字数。当然,此处按注文满版计算是该面单独计算字数,不得把该面当作参考页面来计算总字数。
三、差错类型的判定
不同类型的差错,计算的差错个数是不一样的。比如,正文里错一个字计1个差错,而正文里错一个标点符号只计0.1个差错。显然,如果把计错数多的差错类型申辩为计错数少的差错类型,也可以降低差错率。以下是差错类型申辩应该关注的几个方面。
1.漏字申辩为漏标点
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美丽中国应该体现在优美的生态环境、可持续的生产消费、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、持续加强的治理能力等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都认为“等”后面漏了“方面”两个字,判定为漏字差错类型,按照差错判定细则计了2个差错。
其实,原文可以这样改:“美丽中国应该体现在:优美的生态环境、可持续的生产消费、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、持续加强的治理能力等。”在“体现在”后面加冒号引出分说的内容,把差错类型申辩为漏标点符号,计0.1个差错,从而达到降低差错率的目的。
再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当然,这种降低损害的努力最终惨淡收场,该公司彻底地从货架上撤下了他们的声波增强包装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都认为“声波增强包装”被撤下,语义不通,应该是“声波增强包装薯片”被撤下,“包装”后面漏了“薯片”两个字,判定为漏字差错类型,按照差错判定细则计了2个差错。
其实,原文可以这样改:“当然,这种降低损害的努力最终惨淡收场,该公司彻底地从货架上撤下了他们的‘声波增强包装’。” 用引号来表示“声波增强包装”具有特殊含义,结合上下文,很容易理解为指代“薯片”。这样,把差错类型申辩为漏标点符号,计0.1个差错,达到了降低差错率的目的。
2.多字申辩为漏标点
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如果家中有老人或慢性病患者,那么室内不宜使用那些颜色过于鲜艳或过于暗淡的颜色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都认为第一个“颜色”是多余的,判定为多字差错类型,按照差错判定细则计了2个差错。
其实,原文可以这样改:“如果家中有老人或慢性病患者,那么室内不宜使用那些颜色——过于鲜艳或过于暗淡的颜色。”在第一个“颜色”后面加上破折号,用破折号后面的文字来解释破折号前面的词语,这样,语句就通顺了。于是,把多字的差错类型申辩为漏标点的差错类型,计0.1个差错,达到了降低差错率的目的。关注“一起编校”发送“法规”即可获取质检相关依据。
再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最终,通过情感的反馈与升华,最终生成生态良心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都认为第二个“最终”是多余的,判定为多字差错类型,按照差错判定细则计了2个差错。
其实,原文可以这样改:“最终,通过情感的反馈与升华;最终,生成生态良心。”“升华”后面的逗号改为分号,第二个“最终”后面加逗号。《标点符号用法》指出,非并列关系的分句之间也可以用分号,目的在于分清结构层次,这里的分号表示因果关系。这样,语句就通顺了。于是,把多字的差错类型申辩为漏两个标点的差错类型,计0.2个差错,达到降低差错率的目的。
3.逻辑性、语法性差错申辩为漏字漏标点
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这个故事我讲不好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都认为“我讲不好”是歧义结构,判定为语法错误,按照差错判定细则计了2个差错。
其实,原文可以这样改:“这个故事我讲,不好。”在“我讲”后面加逗号就可以消除歧义。于是,把语法差错类型申辩为漏标点的差错类型,计0.1个差错,达到降低差错率的目的。
再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注意力涣散的程度有轻有重,严重的会导致多动症、对立违抗,轻度的则为注意力涣散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都认为这句话有逻辑性错误,按照差错判定细则计了2个差错。
其实,原文可以这样改:“注意力涣散的程度有轻有重,严重的会导致多动症、对立违抗,轻度的则只为注意力涣散。”在“则”后面加个“只”字,说明轻度的只表现为注意力涣散,这样整句话也通顺了。于是,把逻辑性差错申辩为漏字差错类型,计1个差错,达到了降低差错率的目的。
四、无错辩护
把初审、复审的判定结果推翻,申辩为无错,是降低差错率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,但也是最难最复杂的手段。无错辩护最讲究的是证据,证据的来源必须是确凿的、权威的。无错辩护通常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做文章。
1.关注计数方面的差错
由于某种原因,初审、复审专家数数时数错了,原文的结果是对的,这时就应该理直气壮地申辩为无错。
2.关注词语搭配方面的差错
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爱迪生通过建立直流发电机和配套的发电系统,将电灯实现了商业化,使其走入千家万户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都认为“建立直流发电机和配套的发电系统”属于词语搭配不当,应改为“设计直流发电机和配套的发电系统”,按照差错判定细则计了2个差错。
其实,“建立”与“设计”在词义上是有区别的,“设计”一词带有“发明创造”的含义,而实际上爱迪生并不是直流电和直流发电机的发明人,他只是在直流电的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这里用“建立”一词更加准确,更能反映历史的原貌。这里可以申辩为无错。
3.关注知识性方面的差错
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蜉蝣靠吃植物、蓝藻和小虫为生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认为植物包括蓝藻,应改为“蜉蝣靠吃植物和小虫为生”,判定为知识性差错,计2个差错。
其实,科学出版社出版的高等教育规划教材《普通生物学》中指出,生物分为五界:原核生物界、原生生物界、真菌界、动物界、植物界。蜉蝣吃的蓝藻属于原核生物界,与植物并不重复,这里可以申辩为无错。
4.关注有学术争议性的差错
比如,某图书中有这样一段话:“北京猿人头盖骨是被日本人抢了,还是被美国人藏起来了?不知道,从此没影了。找到现在,都快90年了,还是没找着。”
在编校质量检查过程中,初审、复审专家认为北京猿人头盖骨是1941年失踪的,距此书出版的时间是近80年,文中“都快90年了”应改为“都快80年了”,按差错判定细则判为时间计算错误,计了1个差错。
其实,北京猿人头盖骨失踪的时间应从日本侵占北平(1937年)算起,因为头盖骨携带人威廉·弗利生回忆说,他并没有在1941年把头盖骨带到船上而被日本人抢走。说明在这(1941年)之前头盖骨已经失踪,从1937年到此书出版时已有84年了,说成“都快90年了”并不为过。这里属于学术争议的范畴,不能简单判错。
五、结语
以上三个方面是申辩环节应重点关注的地方,当然,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情况是千差万别的,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不能生搬硬套。另外,申辩不是狡辩,要充分利用各种工具书、参考资料、网络资源进行查证,一定要做到申辩有据,无据不申。